玺诏:xǐ zhào 基本解释:●详细解释:诏书。上有御印,故称。《旧唐书·姚璹传》:“ 蜀中 官吏多贪暴, 璹 屡有发擿,姦无所容。 则天 嘉之,降璽詔劳之。”
1、金玺诏书除序言外,共31章。
2、玺诏曰:“顷王室不造,中宗厌代,戚孽专乱,将陨社稷,朕与王公皆几于难。
3、1356年,卢森堡王朝的查理四世皇帝为了谋求诸侯对其子继承王位的承认,在纽伦堡制订了著名的宪章“金玺诏书”,正式确认大封建诸侯选举皇帝的合法性。
4、1356年金玺诏书颁布,规定帝国皇帝由七位选帝侯选举产生,选帝侯则来自帝国内最具势力的公国统治者和地方大主教。
5、金玺诏书从法律上确定了德意志侯国的分立体制,进一步削弱了皇权,加剧了德意志的政治分裂。
6、查理四世作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最著名的决定是黄金诏书(或译为金玺诏书)的颁布。
7、金玺诏书的原件今保存在维也纳国立图书馆。
8、金玺诏书的原件今保存于维也纳国立图书馆。
9、年的《金玺诏书》和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是当时制约王权的代表性的法律文件。
10、金玺诏书从法律上确定了德意志侯国的分立体制,是侯国实行君主体制的法律根据。
11、1356年,查理四世颁布金玺诏书,确认皇帝须由七大选帝侯推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