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从犯:xié cóng fàn 基本解释:●详细解释: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的,称为胁从犯。胁从犯进行犯罪并非完全出于自愿,只是在被别人威胁、诱骗的情况下,才参加了犯罪集团或参加了某些犯罪活动。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比照从犯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从犯不同,胁从犯在主观上不愿意或者不完全愿意参加犯罪,在客观上罪行比较轻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胁从犯,应按其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1、在小说里,人物是主要的,主导的,其余都是次要的,派生的。作者的心要和人物贴近,富同情,共哀乐。什么时候作者的笔贴不住人物,就会显得虚假……写景处即写人,景和人不能游离。汪曾祺1按作用分类法的理论,胁从犯是不存在的,刑法中只有主要作用和次要作用、辅助作用的规定,一些论者关于胁从犯的“较小作用”、“作用小于从犯”、“作用最小”的观点没有刑法依据。
2、本文分析了英美刑法中被迫行为的成立条件及其存在根据,并分析了其对我国刑法中的胁从犯立法的借鉴意义。
3、所谓其他适合于暂缓起诉的人是指偶犯、过失犯、防卫过当犯、避险过当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和胁从犯等以及满足保外就医、取保候审等条件的犯罪嫌疑人。
4、以此为标准,文章根据共同犯罪行为人的分类分别对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成立犯罪中止的情形进行了论述。在对犯罪中止进行上述分析和探讨的基础上,文章最后对完善我国刑法犯罪中止制度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5、被胁迫行为的规定对我国胁从犯刑事责任立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6、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或者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实施的较轻犯罪,或者被告人具有犯罪预备、犯罪中止、从犯、胁从犯、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等情节,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7、胁从犯经历了从一种从宽处罚情节上升为独立共犯人类型的转变。
8、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国家刑法学中的被胁迫行为理论对胁从犯的立法完善具有一定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