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券:qìquàn 基本解释:●详细解释:契据,证券。《荀子·君道》:“合符节,别契券者,所以为信也。”宋张齐贤《洛阳搢绅旧闻记·白万州遇剑客》:“有贾客乘所借马过门者。白之左右皆识之,闻於白。詰之,曰:‘于华州八十千买之。’契券分明,卖马姓名易之矣。”叶圣陶《倪焕之》三:“我不知道学校有这块地皮的契券么?如果有,不妨同他打官司。”★互相约束的契据、证据。《荀子.君道》:「合符节,别契券者,所以为信也。」
1、这一天忌讳结婚、会亲友,也不宜立契券;可沐浴、扫除。。民间相传,腊八这天忌吃菜,说吃了莱庄稼地里杂草多。
2、私文书”有契券?社司转帖?帐历?书牍?分家产文书?遗书等?其中租佃契?典地契?借贷契?买卖契?雇佣契等对于研究唐五代及宋初的劳动者身分地位以及租佃关系?高利贷经营等方面的问题?都是第一手资料。
3、凡是议论,可贵的在于像契券般可核对、像信符般可检验。
4、《明律》和《清律》均规定,凡出典或出卖田地、房屋须写书面契据,报官府交纳契税,由官府在契券上盖印,此举称“税契”。
5、【释义】:1.上古买卖牛马兵器等,官府给予贸易契券,并收取税金和契纸的成本费。
6、另一种是按民契券所载顷亩?而以新颁乐尺打量?旧尺一亩约当乐尺1.0869亩?即以其赢拘没入官?创立租课。
7、贵为执政,奴婢止数人,皆有契券,时议贤之。
8、所谓“傅别”、“书契”、“质剂”,都是契券。
9、283件;B、含租佃关系的山林卖契277件;C、山林租佃契约或合同87件;D、田契55件;E、分山、分林、分银合同90件;F、杂契(包括荒山、菜园、池塘、屋坪、墓地之卖契及乡规民约、调解合同等)45件;G、民国卖契20件。“私文书”有契券、社司转帖、帐历、书牍、分家产文书、遗书等,其中租佃契、典地契、借贷契、买卖契、雇佣契等对于研究唐五代及宋初的劳动者身份地位以及租佃关系、高利贷经营等方面的问题,都是第一手资料。
10、当时因用丹砂将券文之于铁制的契券上,故称“铁券”,亦称“丹书铁券”或“丹书铁契”。
11、约剂”也是古代作为凭信的文书契券。
12、适有冯氏卖宅,直六百金,仓猝未能取盈,暂收契券,约日交兑。
13、海瑞认为,对此首先应采用防范措施??“慎交结于相与之初,明契券于交易之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