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杀:gùshā 基本解释:●详细解释:法律用语。谓故意杀害。与“误杀”相对。唐白居易《论姚文秀打杀妻状》:“据刑部及大理寺所断,准律非因鬭争,无事而杀者,名为故杀。”《元史·刑法志四》:“诸故杀无罪子孙以诬赖仇人者,以故杀常人论。”《老残游记》第十六回:“既杀公公,总是个凌迟!你又何必坐成个故杀呢?”★法律上指故意杀人。如:「虽然他辩称是自卫,但经过现场研判,法官仍判定他犯故杀之罪。」
1、每个人活着都有其价值,我生存的目的无非为了仇恨。为了仇恨我宁愿抛弃阳光,倾洒鲜血,为了仇恨我可以委身受辱,付出任何代价。周梦1这一啄很轻,一触即离,这一啄极重,几乎耗尽了我所有心力。我终于领会到他所说的部分东西,举重若轻莫过于此。仇恨是要深埋于心底的,流露出表面就会被轻易击溃。周梦1讲述自己的个人生活,描绘自己的希望和焦虑,展示自己幼稚、孩童般天真的一面,以及建立面对世界的共同兴趣——所有这些方面可以算作克服人之孤独的途径。甚至表露自己的愤怒和仇恨,无所顾忌地交心也都被看作是亲密。弗洛姆1或是因仇恨用手打人,以致于死,那打人的必被治死。他是故杀人的。
2、故杀人,犯死罪的,你们不可收赎价代替他的命。
3、故杀人,犯死罪的,你们不可收赎价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
4、倘若人用铁器打人,以致打死,他就是故杀人的。故杀人的必被治死。
5、一百初次杀人,战战兢兢,再而衰,三而盈,彼竭我盈,故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