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输:jūn shū 基本解释:●详细解释:1. 汉武帝 实行的一项经济措施。在大司农属下置均输令、丞,统一征收、买卖和运输货物。 汉 桓宽 《盐铁论·本议》:“往者郡国诸侯,各以其物贡输,往来烦杂,物多苦恶,或不偿其费;故郡国置输官以相给运,而便远方之贡,故曰均输。”《史记·平準书》:“ 桑弘羊 为大农丞,筦诸会计事,稍稍置均输以通货物矣。” 裴駰 集解引 孟康 曰:“谓诸当所输於官者,皆令输其土地所饶,平其所在时价,官吏於他处卖之,输者既便而官有利。” 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三编第三章第二节:“均输平准就是调剂运输和平抑物价。”2. 北 宋 王安石 新法之一。于 神宗熙宁 二年(公元1069年)实行,授权主管六路财赋和茶、盐、矾、酒税的发运使,凡朝廷所需之货物,尽量在廉价处或近地收购,存储备用。《宋史·王安石传》:“均输法者,以发运之职改为均输,假以钱货,凡上供之物,皆得徙贵就贱,用近易远,预知在京仓库所当办者,得以便宜蓄买。”《宋史·食货志下》:“均输之法,所以通天下之货,制为轻重敛散之术,使输者既便,而有无得以懋迁焉。”3. 明 末的苛税之一。《明史·李自成传》:“是时, 秦 地所徵曰新餉,曰均输,曰间架,其目日增,吏因缘为姦,民大困。”4. 古代仓名。 汉 袁康 《越绝书·外传记吴地传》:“ 吴 两仓, 春申君 所造。西仓名曰 均输 ,东仓周一里八步。”5. 古代算法。为“九数”之一。包括以田地的多少、人户的上下求赋税;以道路的远近、负载的轻重求脚费;以物价的高低不一求平均数等。《九章算术·均输》:“均输以御远近劳费。” 刘徽 注:“按:此均输,犹均运也。令户率出车,以行道日数为均,发粟为输。据甲行道八日,因使八户共出一车;乙行道十日,因使十户共出一车;计其在道,则皆户一日出一车,故可为均平之率也。”★职官名。汉武帝时于每郡所置均输官以流通货物。宋代王安石变法时所创的一种新法。为政府先制定每年物品的预算,由发运司采购物 资,以节省不必要的运费。一种九章算术。
1、即五礼:吉、凶、军、宾、嘉;六乐:云门、大咸、大韶、大夏、大?、大武;五射:白矢、参连、剡注、襄尺、井仪;六书: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五御(驭):鸣和鸾、逐水曲、过君表、舞交衢、逐禽左;九数:方田、粟米、衷分、少广、商均、均输、盈不足、方程、勾股。
2、在他的《周礼注疏?地官司徒?保氏》中引郑司农(郑众)所言:“九数:方田、粟米、差分、少广、商功、均输、方程、赢不足、旁要;今有重差、夕桀、勾股也。
3、因为这些均输盐铁官,都是由大农部丞十人统一管理。
4、《羊城感赋》之一:“百货均输成剧邑,五方风气异中原。
5、在数学上,他传戴震的“测算之学”,对古代数学中解“方田”及“粟米”、“差分”、“少广”、“商功”、“均输”、“方程”、“勾股”、“赢不足”等都颇为精通,著有《少广正负术》内、外篇六卷。
6、元鼎四年废除赤仄钱,又收回郡国铸币权,指派上林三官(汉代负责办理铸币事项的均输、钟官、辨铜三位大臣的合称,皆属水衡都尉,而水衡设在上林苑)独家铸造发行新五铢钱,称“上林三官五铢”或“三官钱”,也有称“上林钱”的(图3-2)。
7、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有: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也称募役法)、市易法、免行法、方田均税法;将兵法、保甲法、保马法(保甲养马法)、设置军器监;还改革学校与科举制度,裁并州县等。
8、今后徭役,不问何人,宜皆均输,有敢如前以贿求人容庇者,罪之。
9、告缗沿续近十年,直到元封元年(前110),桑弘羊继盐铁官营,均输平准后,又请令吏得入粟补官及赎罪,山东漕粟一岁增至六百万石,均输帛达五百万匹;加上告缗没收的大量田宅、奴婢和货币财物,使西汉政府的财政状况有了明显的好转,这才停止了告缗。
10、《桓宽?盐铁论》郡国诸侯,各以其方物贡输,往来物多苦恶,不偿其价,因置官以相绍运,故曰均输。
11、会上,双方对盐铁官营、酒类专卖、均输、平准、统一铸币等财经政策,以至屯田戍边、对匈奴和战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展开了激烈争论。
12、经过这场讨论,由汉昭帝下令,于是年七月,废除了盐铁官营、均输等政策。
13、汉桓宽《盐铁论?本议》:“故平准、均输所以平万物而便百姓,非开利孔为民罪梯者也。
14、目的:探讨持续输注国产阿曲库铵的可行性及平均输注速率,检测验证其临床效价。
15、」计然曰:「诸田各有名,其自一官起始以终九官,所以设诸田、差高下。属官有上林、均输、御羞、禁圃、辑濯、锺官、技巧、六厩、辨铜九官令、丞。
16、属官有太仓?均输?平准?都内?藉田五令?丞?还有斡官?铁市两长?丞。
17、然而因粮的方法满足不了供养十二万大兵的需要,杨嗣昌提出按亩均输,他认为大户人家会采用飞洒、诡寄等各种方法躲避加派,要分清贫富很难。
18、但桑弘羊的均输主要是为免除各郡国实物贡输的烦难,而刘晏的常平则主要是为稳定物价,特别是粮价。
19、我国许多河流的含沙量较大,如著名的黄河干流年均含沙量达37.9m~3/s,黄河三门峡的年平均输沙量达16亿t,这些地区使用的泵、水轮机等许多流体机械都在夹沙水流的作用下,受到了沙粒磨损与空化剥蚀的联合破坏,这种破坏直接危害了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运行,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而对含沙水流条件下空化剥蚀与泥沙磨损联合作用进行研究有着很大的工程实际意义。
20、地官?保氏》“六曰九数”汉郑玄注:“九数:方田,粟米,差分,少广,商功,均输,方程,赢不足,旁要。
21、本议》:“愿罢盐铁酒榷均输,所以进本退末,广利农业便也。
22、大司农属官有太仓,均输、平准、都内,籍田五令、丞,斡官、铁市两长丞,诸郡国诸仓农监、都水等均隶属之。
23、《史记?平准书》:“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故能赡之,然兵所过县,为以訾给毋乏而已,不敢言擅赋法矣。
24、黄霸因簿书皆正,以廉洁称,察补河东均输长,察廉为河南太守丞。察廉,迁临洮府判官,改陕西东路户籍判官,转河东北路支度判官。
25、自南宋以后,由于商品货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封建自然经济加速解体,封建劳役已不占居主要地位,实物贡赋主要表现于漕运方面,因此,均输思想也就日趋泯灭。
26、子目中删去均输?和买?和籴?童子科?车战等?增八旗田制?银色?银直及回部普儿?外藩?八旗官学?安奉圣容?蒙古王公等。
27、武帝元鼎四年(前113)采用桑弘羊建议,铸币权收归中央,令郡国销毁旧钱,由上林苑的钟官、辨铜令、技巧令(一说为均输)三官统一督造,故又称上林钱、三官钱。
28、我国许多河流的含沙量较大,如著名的黄河干流年均含沙量达37 . 9m ~ 3 / s ,黄河三门峡的年平均输沙量达16亿t ,这些地区使用的泵、水轮机等许多流体机械都在夹沙水流的作用下,受到了沙粒磨损与空化剥蚀的联合破坏,这种破坏直接危害了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运行,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而对含沙水流条件下空化剥蚀与泥沙磨损联合作用进行研究有着很大的工程实际意义。
29、簿书正,以廉称,察补河东均输长,复察廉为河南太守丞。
30、昭帝六年(前81年),贤良文学们在盐铁会议上极力攻击均输法,西汉末年均输法已渐废弛,至东汉初年正式省罢。
31、颁行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等。
32、告缗沿续近十年,直到元封元年(前110)?桑弘羊继盐铁官营?均输平准后,又请令吏得入粟补官及赎罪,山东漕粟一岁增至六百万石,均输帛达五百万匹?加上告缗没收的大量田宅?奴婢和货币财物,使西汉政府的财政状况有了明显的好转,这才停止了告缗。
33、属官有太仓?均输?平准?都内?藉田五令?丞,还有斡官?铁市两长?丞。
34、均输之制到西汉末年已渐废弛?东汉初年正式省罢。
35、均输北转荆门?,劝课西临蜀市蚕。
36、属官有太仓、均输、平准、都内、籍田五令、丞、斡官、铁市两长、丞,及郡国诸仓农监、都水共六十五长、丞。
37、于是均输法就可以达到“江湖有米则可籴于真,二浙有米则可籴于扬,宿亳有米则可籴于泗,坐视六路之丰歉,间有不登之处,则以钱折斛,发运使得以斡运之。
38、其均输、青苗、方田均税、农田水利、免税,市易诸法,利在理财富国;保马、保甲、将兵诸法利在精兵简政,便利于民。
39、三官指钟官、辨铜、均输(技巧),统指政府铸钱的机构。
40、至一衡量,给符印,立钞法,定均输,布递传,明驿券,庶政略备,民稍苏息焉。《泉州府志》载他在山西“开国之初,实嘉赖焉,按顺天综理烦刷,苏息雕敞”。
41、公元前110年(元封元年),汉武帝采纳大农令桑弘羊的建议,在全国实行均输平准政策。
42、光知用兵之害,罢均输榷酤,与民休息,而天下复安。仪封小邑,民谨朴易治,佳胤减省条教,一意与民休息。
43、就不能流通,盐、铁官营和均输,正是有利于货物的流通和供应,“盐、铁、均输,万民所戴仰”。
44、苏轼认为,设立制置三司条例是侵犯户部、度支、盐铁三司的权,免役法是加重市民和农民的负担,青苗法也是放债取利,均输法是朝廷与商贾争利,反对新法。
45、《算术》40余片,有“均输”等内容,残字较多,已难以属读。
46、汉代管理铸钱的均输、钟官、辨铜令三官。
47、(掌原料)、均输(掌制范),组成中央铸币机构负责铸造五铢钱,也称上林钱和三官钱。
48、(掌铸钱)、辨铜(掌原料)、均输(掌制范),组成中央铸币机构负责铸造五铢钱,也称上林钱和三官钱。
49、此后由于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除漕粮外,实物贡赋形态及封建劳役日益退居次要地位,均输措施才随之消逝。
50、后病失明,赐荥阳均输官地,以为列肆,使食其税终身。
51、掾柳燮曰:“昔盆子归汉,尚食均输。
52、属官有太仓、均输、平准、都内、籍田五令丞,斡官、铁市两长丞。
53、在王安石上述思想的指导下,变法派制订和实施了诸如农田水利、青苗、免役、均输、市易、免行钱、矿税抽分制等一系列的新法,从农业到手工业、商业,从乡村到城市,展开了广泛的社会改革。
54、注:“九数:方田、粟米、差分、少广、商功、均输、方程、赢不足、旁要。
55、所行新法在财政方面有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在军事方面有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等。
56、裴?集解引《汉书百官表》:“水衡都尉,武帝元鼎二年初置,掌上林苑,属官有上林均输、钟官、辨铜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