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祝:shī zhù 基本解释:●详细解释:1. 古代祭祀时对神主掌祝的人;主祭人。《庄子·逍遥游》:“庖人虽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矣。” 郭象 注:“庖人尸祝,各安其所。” 成玄英 疏:“尸者,太庙之神主也;祝者,则今太常太祝是也;执祭版对尸而祝之,故谓之尸祝也。”《晋书·嵇康传》:“恐足下羞庖人之独割,引尸祝以自助,故为足下陈其可否。” 清 龚自珍 《六经正名》:“《尔雅》者,释《诗》《书》之书,所释又《诗》《书》之肤末,乃使之与《诗》《书》抗,是尸祝舆儓之鬼,配食昊天上帝也。”2. 祭祀。 明 宋濂 《题傅氏诰敕后》:“﹝ 金昌年 ﹞尝浚 慈湖 ,溉田千顷,民至今尸祝之。” 明 归有光 《吴山图记》:“异时吾民将择胜於巖峦之间,尸祝於浮屠 老子 之宫也固宜。”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褚遂良》:“娘子何人?祈告姓氏,以便尸祝。”3. 崇拜。 清 钱谦益 《赵叙州六十序》:“﹝ 赵君 ﹞中蜚语,掛冠以归, 蜀 人迄今尸祝之。” 梁启超 《<法国革命史论>跋》:“此彼辈所日日謳歌尸祝者也。” 鲁迅 《坟·科学史教篇》:“不知意之所在,将如 天竺 造説之人,聊弄术以入新学,抑诚尸祝往时,视为全能而不可越也?”
1、庖人虽不治庖(17),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矣(18)!
2、祈告姓氏,以便尸祝。
3、意谓如庖人不尽其职,尸祝亦不代之宰烹。
4、备兵汝南,政声懋著,民尸祝焉。
5、注解里说:“庖人尸祝,各安其所。庖人虽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矣!
6、后来凡超越本人的职务范围去管别人的工作,就叫“越俎代庖”或“尸祝代庖”;替代别人的工作,也叫“庖代”或“代庖”。
7、宋魏庆之《诗人玉屑?不可参以异代》:“尝有人面称公诗‘自喜田园归五柳,最嫌尸祝扰庚桑’之句,以为的对。
8、顺曰:“庖人虽不治庖,尸祝不得越樽俎而代之。
9、即所起皆善,发而为言,见而为行,可则可法,事业炬卓,百世尸祝,究非行所无事。
10、庖入虽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矣。
11、(万历十七年邵陛刻本)贾三近《于氏家藏诗略序》:“余髫稚时,数从家大人闻册川翁童?称神,落笔万言,翩翩李供奉之流也……翁诗二卷……翁古诗直逼汉、魏,近体当于武德、开元中求之……翁官南州西土,所在有惠政,吏民尸祝,类朱仲卿;投绂归田,家徒四壁,澹然诗洒,类陶靖节;殷殷种德,卒应高门,如持左?,类君家于公。
12、余惟尸祝之义,?兹庚桑畏垒,晚近祖而行之,然率耳食无当,有如经师人师兼微如公,且三年粹然,有如一日,此道路有口,妇竖有心,犹知羽仪公。
13、吾党之醉共和、梦共和、歌舞共和、尸祝共和,岂有他哉,为幸福耳,为自由耳。
14、注曰:“庖人尸祝,各安其所。
15、庖人虽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吴。
16、清龚自珍《六经正名》:“《尔雅》者,释《诗》《书》之书,所释又《诗》《书》之肤末,乃使之与《诗》《书》抗,是尸祝舆?之鬼,配食昊天上帝也。
17、‘庖人虽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矣’。
18、逍遥游》:“庖人虽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
19、间闻足下迁(9),惕然不喜(10),恐足下羞庖人之独割,引尸祝以自助(11),手荐鸾刀(12),漫之膻腥(13),故具为足下陈其可否。
20、庖人虽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矣。
21、庖人虽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矣!
22、间闻足下迁,惕然不喜,恐足下羞庖人之独割,引尸祝以自助,手荐鸾刀,漫之膻腥,故具为足下陈其可否。
23、接下去点明写这封信的缘由:“恐足下羞庖人之独割,引尸祝以自助,手荐鸾刀,漫之膻腥,故具为足下陈其可否。开怀畅饮之际,众人被胡十三迷魂香药倒,胡要取善东性命,独眼老人扶摸着另一把飞鸾刀缓缓道出神厨身世,闻者无不涕零。
24、为清官甚乐,不但一时百姓感仰,即离任之后,百姓追思,建祠尸祝,岂非盛事?
25、钟时行回南岭后,仿北京宰相府式样,扩建了文天祥大忠庙,并作楹联:“蒙难既三年,想燕北艰贞,只觉陆死海,张死山,尚逊从容就义;驻师才八月,数南岭事迹,浑如韩寓潮,苏寓惠,同流尸祝芳声。
26、荣光言:“?总营务,开支浮冒,罪当死;然其治事疏节阔目,政颇便民,故台地番民至今有尸祝者。与网上放眼可见的轻浮冒失、热血冲动、一路撞运
27、荣光言:“?总营务,开支浮冒,罪当死;然其治事疏节阔目,政颇便民,故台地番民至今有尸祝者。
28、可以尸祝者,何必著诸祀典乎?
29、庖人虽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