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贷:tè dài 基本解释:●详细解释:特予宽免。《宋史·刑法志二》:“统制 王德 擅杀军将 陈彦章 ,臺鞫当死,帝以其有战功,特贷之。”《宋史·刑法志三》:“凡命官犯重罪……其坐死特贷者,多杖、黥配远州牢城。”★特别宽宥。《宋史.卷二○一.刑法志三》:「其坐死特贷者,多杖、黥配远州牢城,经恩量移,始免军籍。」
1、大理遂当仁朗乏军兴及征人违期二十日以上,坐死,上特贷之,下诏责授商州团练副使,驰驿发遣。
2、台臣劾朱善孙督纲运受赃四万五千,诏特贷死,配三千里,禁锢不赦。
3、催科峻急而农民怨;关征苛察而商旅怨;差注留滞,而士大夫有失职之怨;廪给?削,而士卒有不足之怨;奏谳不时报,百久系囚者怨;幽枉不获伸,而负累者怨;强暴杀人,多特贷命,使已死者怨;有司买纳,不即酬价,负贩者怨。